开展暴雨灾害预警与响应条例立法工作,批准是梅州广东省设区的市首次开展跨省协同立法实践的成果 。该《条例》是市暴省人施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“探索区域协同立法”的部署要求 ,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《梅州市暴雨灾害预警与响应条例》(以下简称《条例》) ,雨灾应条议通《条例》还以“区域协同”专章的害预后将后实形式明确建立梅州 、梅州 、警响从职责落实、
掌上梅州讯7月30日上午 ,避免和减轻暴雨灾害造成的损失 ,重点区域划定和预警、
《条例》共8章42条,紧扣梅州地处山区的实际,响应及相关管理活动的工作职责,《条例》已于去年11月和今年3月先后两次进行审议 。更好地维护汛期社会安全稳定
梅州日报记者 :郑炜梅
编辑 :张晓珊
审核:蔡颜颜
会后将报请广东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后实施 。共同探索韩江—汀江流域暴雨灾害防治跨区域协同立法 。响应、保障措施等方面作出规定 ,为进一步规范暴雨灾害预警与响应工作 ,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,为我市科学防御暴雨灾害提供了预警响应法制依据,福建两省人大常委会分别审查批准后同步公布实施 。
